法律规定;律师指出,这些职业换钞人换取零钱虽然为一些急需零钱的人提供了方便,但其获利的行为违反了《人民币管理条例》的规定。零钞属于国家法定的流通货币,零钞兑换产生利润的行为,是买卖流通货币的行为,这是国家法律禁止的。
货币兑换业务属于金融业务范畴,只能在银行进行,并且银行方面是不收取相关费用的。在民间有偿兑换零钱的行为中,所谓的“职业换钞人”作为个人是没有兑换货币权限的,更无法办理到营业执照。既然主体资格不合法,就更谈不上进行税务登记、开具税务发票了;从财务的角度来说,兑换零钞所得也无法入账。律师建议,如果市民需要兑换零钞服务,最好按正规的途径进行。